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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下午,省委办公厅组织召开了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上通报了我州杂多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不彻底等相关问题。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会后即刻就该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10月20日,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赶赴杂多县,对杂多县然者涌多金属矿普查、车拉涌(尔日能)地区铁矿普查、莫海拉亨-叶龙达铅锌矿普查项目(以下简称“两涌一亨”)3宗矿业权退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巩固提升工作进行督导。
工作组认真听取了杂多县政府对“两涌一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扎实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第一,尊重群众意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扎实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督促矿业权人加快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巩固提升各项工作。三是统筹协调好相关乡镇及部门,在充分征求当地农牧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保障矿业权人施工队伍进场开展恢复治理巩固提升工作。四是在验收工作中发挥作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面开展群众对“两涌一亨”环境恢复治理满意度调查,为验收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五是在开展恢复治理巩固提升工作期间,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持续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矿业权人全面对照环境恢复治理巩固提升方案各项任务,查漏补缺,确保恢复治理巩固提升工作高质量完成,经得起各级检查。